商业创新及投资(临居 188 签证类别)
一、通用条件
1. 取得州或地区政府担保,且担保仍然有效。
2. 申请前向移民局递交移民意向(EOI)并获得签证申请邀请。
3. 根据北领地政府公布:所有北领地 188 和 132 的申请审理都是根据申请人实际出发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领地政府考核申请人时,将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能为北领地作出经济贡献,以及其计划是否符合北领地发展要求。
考核点包括:
3.1. 满足移民局要求前提下,转移资本的数额;
3.2. 有否创造新职位及其数量;
3.3. 有否出口产品或新创出口市场/进口途径;
3.4. 为北领地带来高级技能或科技;
3.5. 是否投资偏远地区或投资多个领域。
4. 实现投资承诺的能力,包括:
4.1. 现有北领地的生意或现与当地企业合作;
4.2. 当地社会关系,如亲戚、商业伙伴等;
4.3. 购买了北领地的住宅;
4.4. 展示您对当地市场的理解(市场调查);
4.5. 展示您对北领地商业运作法律框架的了解。
二、商业创新类(Business Innovation)188A
1. 邀请时在 55 周岁以下。
2. “商业投资移民评分” 获 65 分或以上。
3. 提名最多两个主营企业,在邀请之前四财政年内有两年,企业年营业额达至少 50 万澳元。
4. 对任一主营企业,满足下面持股要求:
4.1. 如年营业额低于 40 万澳元,持股至少 51%
4.2. 如年营业额不低于 40 万澳元,持股至少 30%
4.3. 持有上市公司 10%股份。
5. 如果企业性质为提供专业技术或贸易服务,您花在专业 上(相对于企业管理)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半。
6. 被邀请时,可转移的商业和个人净资产价值至少 80 万澳元。
7. 您有成功的经商背景,参与企业日常管理。